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_分卷阅读24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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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24 (第3/3页)

叶歧路还记得之前易云舒对他的评价:“杀猪一样的音色。”——这话易云舒没说错,同样一段旋律,甚至同样的几个音,他弹出来的和之前易云舒杨平科他们弹的简直云泥之别。

所以想弹好吉他,首先要练习的就是音准和音色——音准他是没任何问题的,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音色。

叶歧路根本不会弹吉他,也没有人教他,连最基本的指法和技巧也不知道,基本上就是拿上手随意发挥,通常都是非常简短的小调,磨合音色的。

不过,拿上手玩得兴趣正浓的时候,叶歧路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——他的手指越来越痛。

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有点痛,到后来磨皮、出血——

然后考试的那天到来了。

叶歧路就用流着血的手指,咬牙切齿地完成了他的中考。

虽然最后的成绩出来,他没有半点的发挥失常,但叶歧路还是气不打一处来——那种握着钢笔每下一笔都刺痛的感觉,没尝过的人永远体会不了。

这是吉他给他上的第一课:疼!

也许正是因为这样,考试结束进入漫长假期的叶歧路,开始了没日没夜与吉他纠缠斗狠的日子。

越是疼越要弹,越是流血越要弹!

不过这种情况也没有持续太久,等到伤口上磨出了茧之后,只要不是一天连续弹超过八丨九个小时,都再也不疼了。

那会儿每天早晨叶歧路都会背着吉他骑车去民族文化宫前弹琴。

因为那几年美国电影卷起的风暴,胡同、花园、文化宫等地方到处都是爆炸头、蛤丨蟆镜、喇叭裤或者瘦脚迷彩裤、扛着大卡座收录机的小青年,成群结队地茬舞、茬琴、茬架。

“茬”字在这里就代表了不服气、不服输、叫板,更简单粗暴点理解就是一个字:怼。

所谓“抽烟喝酒跳霹雳,男女厕所都敢进”——

叶歧路一般会找个花坛边坐着,自己练琴。

广场上时不时就来两伙人,也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就开始茬舞,机械舞、擦玻璃、僵尸扑、残疾步,见面就开始一顿瞎乱跳。

最后的结局不外乎是打架。

叶歧路就一边弹琴一边围观那些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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