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_分卷阅读1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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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1 (第2/3页)

萝卜的。

房屋坐落于东西北三个方向,西边儿的是叶家,和叶家对门的东边儿就是涤非家。

叶歧路和涤非初见面的时候互相都没啥好印象。毕竟十几岁的年纪,个个都是胡同大院里的混世魔王,一言不合就吐吐沫扬沙子骂街扯领子,恨不得像螃蟹似得横着招摇过市,用老人家的话讲就是“小二流子”。

不过,叶歧路虽然行为举止上有点不务正业,但事实上,他可是当时所在初中的名副其实的优等生,升国旗奏国歌的时候校长给戴大红花的那种。尤其数学和化学,还得过北京市中学生竞赛的名次。

这样的家伙太容易成为家长口中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而“别人家的孩子”无疑是同龄人的眼中钉肉中刺。

再加上叶歧路身长体硕,肤色偏白。最妙的是他那双单眼皮——简单连贯的弧线勾勒出的是少年逞能的冷漠与傲慢。再加上他总是穿的海魂衫,太有风骨了,太浑然天成了,太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了……

总结来说就是:太装逼了!

毫不夸张的说,那时候珠市口无数胡同里,年龄与叶歧路相仿的孩子都想抽他一顿败败火,只不过谁都没先挑这个头。

直到涤非终于“为人民除害”。

那天是个周五,叶歧路放学回家,自行车还没骑过珠市口路南的包子铺,就直接被来势汹汹的几个小子给堵了。

那时候的治安不比后来——老炮儿、顽主儿、胡同串子到处走,不是什么稀奇事儿,而中学生三五成群互相推搡几下更是常见的剧情,除非是认识的人,不然真没人管这闲事儿。虽然路口不远处的东北角旁边,就是警察楼,但警察们想进出都得顺着梯子爬上爬下的——心情好的话就嚷嚷两声,心情不好的话连看都不想看他们这些“刁民”。

双拳难敌四手,几个小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叶歧路拉扯进胡同里了。

有一个瘦高的问叶歧路:“你小子知道我们为什么要‘办’你么?”

叶歧路冷冷地打量他们一圈,接着冷笑一声。

“因为你们是傻逼。”他说。

听到这个回答其他人更加生气,倒是挑头的涤非笑了,但他说出的话显然没什么笑意了——

“意思是你小子还觉得自己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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